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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(1 / 3)

自打二人从献州城外善堂相携而归后,两人之间彼此又答应又承诺的,致使仇滦心怀益壮,心中更对他情意非比寻常,他本就叫自己初初一见,好似仙人下凡,美的不与凡尘沾染,如今又添了不知多少深情厚意在他一人身上,更见他如见神仙下界,佛脱莲台,恨不能时时刻刻好好伺候,便是林悯立刻叫他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人吃了,他也是欢欢喜喜的肯了,小时在少林寺时,师兄们给他讲阿修罗女的故事,意在同他解释色戒坚守之必要,美色迷人,古来多少战争屠戮,血流成河,都是因着美色迷人眼,当时他不以为意,只想那阿修罗女再美能有多美,怎能值得为她连年征战,生灵涂炭,如今美在眼前,方领悟了故事一二哲理。

若是林悯待他冷若冰霜,不假辞色,这样他还能稍有抽身清醒的时刻,偏林悯这人,说热情也热情,说冷淡也冷淡,倒有点阮籍遗风,平时自诩乐观心态好,不拘小节,其实为人极端的很,没有中间地带,喜欢就是喜欢,讨厌更是讨厌,一点也不会装假,讨厌一个人或是同谁心存芥蒂,装也装不像,嘴里说的再好,或是原谅或是喜欢,脸上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说谎,俗称挂相。

喜欢一个人,愿意同谁相处,处的好,脸上身上周围的气场也能看出来,明显到十分,时时刻刻恨不得贴在他身上,好不好也弄瓶胶水来,往自己和他身上倒净了,与他喜爱的人只做麻花油条状,又因为同情仇滦老实善良,给人欺负,又因为他年纪比自己不知少了多少,更是万般想要照顾爱怜小辈,待他又是朋友,又如同方智一般,恨不得同仇滦起坐相携,寝食不分,时时刻刻在一起。

他这样,仇滦迷也给他迷死了,最难消受美人恩,日日痴心一片,只想,悯叔待我这般好,全然是把我当做一个言语投契,志趣相投的后辈朋友,我可得将自己那肮脏心事藏好了,万万不敢拿出来玷污了他待我这一片纯洁,千番赤诚,因此爱到极致,反倒不敢有丝毫亲近亵渎之心,只是避让,回过头只觉自己肮脏,卑劣无限,自认世上没人配得上他,林悯在他心中,早不是活生生的人,而是神台上立着的观音神像,有幸佝着腰用净水花露擦擦他足下灰尘便可慰平生,哪里敢抬头观一观如斯美貌。

因此林悯夜间叫他跟自己和方智睡在一张床上,他不肯,自打了地铺去睡在外间,这间房本来就是他的下榻处,他倒成了守门的,把主卧让给他跟方智睡觉,林悯给方智打水洗了脚哄的小孩儿睡下,过来顺手打水给他洗脚,他也不肯,反倒把林悯扶坐椅上,给他把脚热热的浸在水里小心洗漱,早起发现他将地面都洒扫干净了,桌上还酽酽腾腾地泡着一壶杏皮茶,隔壁是早起才摘的白茉莉,露珠清新欲滴,摆在那里淡淡幽香混着茶香,使人心旷神怡,林悯自路途受难之后,夜间睡眠极浅,一点风吹草动就醒了,醒了便再也睡不着,早起又是泡茶又是摆花,把屋子里收拾的如此干净,冉冉点着一盏安神香,不知要费多大的气力和小心,才能让自己无知无觉不被吵醒,记忆里,只有他妈才能在自己加班熬夜之后能在早上做到这样,使他甜甜的睡一个整觉,早起一睁眼就是干净馨香的屋子和热腾腾的茶水,这行为背后的关心照顾,更是溢于言表。

林悯见屋内情形,不可谓心里不感动,不禁又想到令狐危,他此刻大概正在那合欢树下练剑,他不肯换个地方,总是在那里,林悯只要出了仇滦的住处,无论去哪里,那里都是必经之路,避又避不开,只好每次都硬着头皮往过走,短短不到一日,从那里过了不知几次,次次见他刻苦,一把冷霜剑疾如电光,横削劈刺,气似白虹,有时他与仇滦相携说笑而过,有时他一人过去,他与仇滦正好,不肯轻易分开,总共一人过去了两次,令狐危也收剑停步了两次,昨日早晨的事,大概两兄弟心里都不是滋味,林悯见仇滦脸上每次看见他哥总是要张嘴相唤,又黯然止息,左右为难,总是要停上一会儿神才走,林悯问起时,只说:“我怕兄长心里厌我了,不敢打招呼,他如今连看我一眼都不看了,可我心里实在不愿意同他弄成这样,我想和他亲近,又不敢……”说的急了,又想起小时候两人多好,舅母的恩情,眼圈儿都红了,只黯然道:“是我不讨兄长喜欢,罢了,等过两日罢,他气消了,我去给他跪下也成,我实在不愿意跟他弄成这样,我心里难受的很。”

林悯只好次次加以宽慰,说道令狐危不愿意看他,林悯倒不赞同,他次次从那里与仇滦相携而过时,只觉后背上两道怨毒,几乎射穿脊背,有时回身一望,见那目光也恨不得射穿仇滦的脊背,那人见他肯望过来,把只在仇滦脸上寻索带笑的眼神分自己一点,剑招飞扬之时,回身看他,倒不怎么怨毒了,眼神直直射在他脸上,似有千言万语,却又冷若冰霜,倒刺的林悯心里辣辣的。

说起他肯停下那两次,也是林悯一人从那里过得那两次,一次是昨日回来高兴,黄昏时跟方智踢那绣球,你追我逐的,把那彩绸羊囊绣球当足球踢出院墙了,正巧掉在合欢树下,方智又给酒佬找出来缠住,抱走了,而仇滦正在屋内打坐调息,修养内功,他自己去捡那仇滦给方智买的绣球,却见在树下身如合欢一身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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